標題的年紀可以自行更換,但是,目標鎖定在國中生。好吧!誰可以回答我,十二歲的戀愛可以做什麼?做什麼都好,就是「盡量」不要做愛做的事,請注意!我說「盡量」!
國中老師都應該知道,青春期的賀爾蒙效應是極其驚人的,加上今天的一則新聞說著「美國來自紐約和紐澤西的專家,針對17所大學,2500位熱戀一周到一個月的情侶,居然有驚人發現!那就是過去在腦波活動的紀錄中,特別口渴、特別飢餓,和甚至有藥癮的人發作時,腦波活動的跡象居然跟熱戀時的軌跡一模一樣!這說明了什麼呢?為愛痴狂,看來就是一種強烈需求,不要水、不吃飯,跟嗑藥也無關,就是要愛情的滋潤!」。我相信,不管幾歲的戀愛都是一樣,一樣不受理性控制,所以,戀愛效應加上青春狂飆期,十二歲的戀愛可以做什麼?你說,我是不是只能要求學生「盡量」!
我不知道,當我有一天成為媽媽時,我要怎麼跟我的孩子談這些事?不過,我相信我可以做好萬全的「備課」,好好地為我的孩子說說戀愛二三事,但是,如果,他真的十二歲開始戀愛;如果,有一天他成為台灣國中生有過性經驗調查比例中的分子時,我,大概還是會很震驚,就像我不斷地知道國中生的戀愛性事,每一次還是會震驚!
十二歲的戀愛可以做什麼?請「盡量」不要做愛做的事!還有,安全最重要!

新聞內容來自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050601/39/1we5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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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uoling10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